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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第三批次会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通知


黑龙江2012年第三批次会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通知

关于2012年第三批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间的通知

  2012年第三批次中、省直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本年度8月20日至2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序号,到南岗区华山路89号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领。由他人代领的考生,须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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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2022-03-13 11:09:33【至顶部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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